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目的
根据《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》(宁工发〔2017〕62号)文件要求,进一步强化实验室标准化建设,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,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实验室人员和国家财产安全,提升工作效率,培养师生良好的科研素养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二条适用范围
本细则适用于机器人学院所属实验室、科研实验室、竞赛实验室及公共实验室区域。
第三条管理原则
以“整理(Seiri)、整顿(Seiton)、清扫(Seiso)、清洁(Seiketsu)、素养(Shitsuke)”为核心,实现实验室管理的标准化、规范化和长效化。
第二章5S管理内容与要求
第一节整理(Seiri)
第四条物品分类
1.必需品:实验设备、工具、耗材、记录本等日常使用物品。
2.非必需品:过期耗材、损坏设备、冗余文件等,须及时清理或申请报废。
第五条处理标准
定期进行物品整理,废弃物按照学校要求处置。
第二节整顿(Seiton)
第六条定位管理
1.实验台面仅允许放置当前实验相关物品,工具按标识位置存放。
2.设备使用后归位,耗材按类别存放于指定位置。
第七条标识规范
区域划分、设备名称、安全警示等同一实验室须采用统一标签。
第三节清扫(Seiso)
第八条日常清扫
1.实验结束后清理台面、地面,保持无碎屑、油渍。
2.精密设备(如机械臂、3D打印机)按照操作手册清洁。
第九条定期维护
每月定期进行设备除尘、电路安全检查,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第四节清洁(Seiketsu)
第十条环境标准
保持室内通风,消防通道及紧急出口严禁堆放杂物。
第五节素养(Shitsuke)
第十一条行为规范
1.实验服、护目镜等防护装备规范穿戴,长发须束起。
2.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、追逐打闹、做与实验无关的事。
第十二条教育培训
通过宁波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后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第三章责任分工
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、实验室管理员
协同构建监督机制,联合开展检查执行、整改跟踪与制度优化,通过闭环管理提升实验室5S管理效能。
第十四条指导教师
对学生实验操作的规范性、设备使用与归位情况、实验室安全风险控制进行现场指导,是5S管理与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第十五条学生
实验室学生负责人为网格长,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,设备维护、5S制度落实、信息枢纽等职能。
值日生按5S要求完成责任区清扫,违规者暂停实验室使用权限一周。
第四章检查与考核
第十六条检查机制
1.日常检查:实验室组长每日巡查并记录问题,督促实验室成员做好5S管理。
2.每周三由学院纪委和实验室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检查组评分(评分表见附件1)。
第十七条奖惩措施
1.连续3次评分≥90分的实验室,授予“5S示范实验室”称号并通报表扬,实验室学生负责人加1分德育分。
2.对5S管理表现突出者给予0.3德育分奖励并通报表扬,奖励学生名单由实验室负责老师提供。
3.若实验室在5S检查中未达标(低于60分),实验室全体成员须参加专项整改培训,并于3日内提交整改报告,实验室学生负责人扣除0.3分德育分。
4.对于违反5S管理规定的学生个人,检查组首次口头警告,重复违规3次以上,禁止进入实验室,扣除0.3德育分/项,待完成指定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,方可重新进入实验室。
第五章附则
第十八条实施日期
本细则自2025年*月*日起试行,试行期6个月。试行期满后,由实验中心组织师生代表评估执行效果,修订后正式实施。
第十九条解释权
由机器人学院纪委和实验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

